民有所呼,政有所应。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、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。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上,多位网友聚焦农村法治建设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建言献策,助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 有网友建议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,在村镇设置常设便民法律服务点,为低保、特困群体提供免费维权、合同咨询,防范用工欺诈、土地纠纷带来财产损失,同时加强乡村心理公益服务。 对此,司法部在答复中介绍,目前,全国共建成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,其中在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、工作室等服务站点58.7万余个,村(社区)基本实现法律顾问服务
